《变更建设用地用途审批》办理
2015-07-28
【事项名称】
《变更建设用地用途审批》办理
【设定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
【办理条件】
拟变更建设用地用途的用地,需申请变更建设用地用途审批。
【办理材料】
1、建设用地项目申请书
2、规划局规划意见、二调图
3、原土地使用证及附附图、出让合同、出让金票据等
4、房地产所有权证
5、企业用营业执照(个人身份证复印件)、委托书
6相关部门意见(环保部门意见、发改部门意见、有关本项目的政府及部门会议纪要、政策文件等)
【办理地点】
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【联系电话】
0458-3776316;0458-3776313
【办理程序】
申请→受理→现场踏查→局会审→履行变更程序→公示和备案
【办理时限】
13个工作日
【收费标准】
暂不收费
【表格下载】
变更建设用地用途审批无需填写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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